本产品的现金价值由《平安住院(普惠版)医疗保险条款》、《平安个人(2017)重大疾病保险条款》、《平安个人综合(2018)意外伤害保险条款》、《平安i康保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》及医疗服务的现金价值组成,计算公式如下:

平安住院(普惠版)医疗保险条款及医疗服务:

现金价值的计算分两种情况:
(1)首次投保或在上一保险期间届满60日后重新投保的: 如果保险经过天数≤30天,现金价值=已交保险费×(1-35%);
如果保险经过天数>30天,现金价值=已交保险费×(1-35%)×[1-(保险经过天数-30) / (本合同生效日至保险费交至日的天数-30)],经过天数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。
(2)上一保险期间届满60日内重新投保的:
现金价值=已交保险费×(1-35%)×(1-保险经过天数/ 本合同生效日至保险费交至日的天数),经过天数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。

平安个人重大疾病保险(2017版)条款:

现金价值的计算分两种情况:
(1)首次投保或在上一保险期间届满60日后重新投保的:
如果保险经过天数≤90天,现金价值=保险费×(1-35%);
如果保险经过天数>90天,现金价值=保险费×(1-35%)×[1-(保险经过天数-90) / (保险期间的天数-90)],经过天数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。
(2)上一保险期间届满60日内重新投保的:
现金价值=保险费×(1-35%)×(1-保险经过天数/ 保险期间的天数),经过天数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。

平安个人综合(2018)意外伤害保险条款

现金价值=净保险费×(1-保险经过日数 / 保险期间的日数),经过日数不足1日的按1日计算。
净保险费指不包含公司营业费用、佣金等其他费用的保险费。其计算公式为“保险费×(1-35%)”。

平安i康保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

现金价值=保险费×(1-9%)×(1-保险经过天数/ 保险期间的天数),经过天数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

注:《平安住院(普惠版)医疗保险条款》、《平安个人(2017)重大疾病保险条款》在保单承保次日起,有10日犹豫期,在此期间,您若提出解除本合同,我们将无息退还《平安住院(普惠版)医疗保险条款》、《平安个人(2017)重大疾病保险条款》对应的保险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