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保人确认被保险人是否有以下情况?

1. 被保险人是否属于《高危职业表》中所列职业。

2. 投保人确认被保险人无以下疾病、症状:
恶性肿瘤、白血病、淋巴瘤、缺血性心脏病、风湿性心脏病、高血压性心脏病、主动脉疾病、心内膜炎、心律失常、心肌病、心肌炎、室壁瘤、心脏瓣膜疾病、心功能不全、脑血管畸形、脑卒中(脑缺血、脑出血、脑梗塞等)、脑膜炎、脑外伤后综合症、脊髓疾病、帕金森氏病、失明、失聪、瘫痪、痴呆、精神疾病、运动神经元病变、多发性硬化、不明原因的肌肉萎缩、肺源性心脏病、肺气肿、肝硬化、脾功能亢进、肝功能衰竭、肾病综合症、肾功能不全、风湿或类风湿病、血友病、先天性疾病、遗传性疾病、艾滋病、吸毒、慢性酒精中毒、酗酒、严重肥胖(体重指数BMI≥40)。

如实告知被保险人(年满18周岁)是否存在以下情况,如有隐瞒或告知不实,影响保险公司承保决定的,所签发的保单视为无效,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,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任何保险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