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:
1.本产品适用条款为《平安e生保(保证续保版2020)医疗保险条款》,报备文号平保健发〔2019〕190号,条款编码平安健康〔2019〕医疗保险020号;
2. 本产品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28日至50周岁;
3.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,每6年为一个保证续保期间。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,若您要继续享有本产品提供的保障,您需要重新投保;
4.无论被保险人在一个保单年度或多个保单年度、初次发生一种或多种恶性肿瘤,恶性肿瘤津贴保险金给付仅限一次;
5. 本产品赔付比例:如投保时被保险人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身份参保、但就诊时未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,则赔付比例为60%;其他情况下,该赔付比例为100%。
6. 保证续保期内,若被保险人等待期后初次确诊恶性肿瘤,该保证续保期间内剩余年度的保费豁免。该保证续保期间结束后,平安健康险将不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,本项保险责任终止。
对保障内容还有疑问?猛戳《平安e生保(保证续保版)适用条款》、《投保须知》、《责任免除》